|
——株洲电力机车厂科协现状分析及改进建议
■文/刘毅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深入,作为中国科协的基层组织,企业科协的能力建设和工作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中国科协提出了“三服务一加强”的总体工作部署,说明企业科协已成为企业一支不可缺少重要力量。我厂科协在工厂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企业技术进步和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如何提高和加强企业科协能力建设,是目前中国科协提出的新课题,为此针对我厂科协目前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工厂科协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定位不明确
这些年来,工厂科协一直是挂靠在工厂技术中心的,从组织结构上看是二级机构,但由于工厂的有关文件和会议几乎只下至一级机构,致使科协信息不灵,无法积极主动为企业充分发挥作用。
(二)专职人员结构不合理
科协现有专职人员9名,其中具有中级职称者6名,初级职称者1名,无职称者2名。9名人员年龄均在40岁以上,(45岁以上6名)。此外,科协还变相成了工厂“安置办”。近年来,工厂几乎每年都安排1-2名即将退休需照顾的科技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到科协(其中中层领导干部6名、科技管理员人员7名)。表面现象来看,工厂非常重视科协,科协专职人员较多。实际上,这种状况造成科协专职人员忙闲不均、技术管理素质参差不齐,以致无法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想法和意图,来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能划分不清
科协的工作职能是由科协的性质决定的。按中国科协的界定是“三主一家”,即:学术交流的主代表、民间科技交流的主渠道、科普宣传的主力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厂科协的工作职能有些未能充分展现:
1.学术交流多头管理。目前科协、工会、团委、行政都在抓学术交流,但又抓而不实。科技人员除了为评职称主动撰写论文外,平时很少动笔。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工厂各部门征集的学术论文合计不足200篇,学术交流氛围不浓。
2.科普宣传缺乏力度。除了抓好社区科普、科普大篷车、科普橱窗、科普讲座、网上科普外,科协未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普项目。现有科技活动中心有的闲置,有的被工厂有关部门长期占用,严重影响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
3.“建家”活动关系不顺,“家里”环境差。根据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科协要真正办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要求,科协一直在努力工作,但工会也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二个“建家”活动,相互重复,劳民伤财。工作起来,颇感不顺,无所适从。科技活动中心年久失修,周边环境较差,这与其他部门的办公条件有很大的差距,科技人员找不到“家”的感觉,没有吸引力和向心力。
4.科协专职人员工资待遇低。由于科协专职人员工资待遇普遍比其他部门低,大大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甚至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咨询创收,举步维艰。由于工厂改制的不断深入,各部门都在加强规范化管理,厂内创收市场逐渐萎缩,我们拟寻求厂外市场,但又被科协的主要工作不在创收、人力资源有限等因素所困扰,咨询创收难度越来越大。虽然行政每年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了一定支持,但是要保证科协每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正常运作,科协费用还是有较大缺口。
6.内部管理尚未形成制度化体系。科协制度的制定大多数以大话套话为主,缺乏操作规程业务流程,制度的制定往往是“纸上谈兵”,缺乏执行力度。
二、改进科协工作的发展思路与建议
(一)明确科协机构定位
我们建议应该按中共中央和上级文件精神和工厂文件、科协章程要求,明确规定企业科协是独立建制单位,成立科协办公室。其理由为: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株洲市委办、市政府下发的[2002]43号文件“关于建设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要求和株科协字[2002]29号文件提出的“建家”创建标准,都明确规定企业科协应是独立建制机构。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了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株机厂党字[1997]1号、株机厂党字[2004]6号文件“关于工厂科协章程”的规定。该章程在工厂第五届、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都是全体通过。其中章程第十四条界定:“工厂科协是工厂的独立机构”。三是工厂党政以往下发的有关科协机构文件的规定。如:在(85)株机厂党字39号《关于进一步组织好科协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第二条明文指出:“科协办公室系独立机构”、(89)株机厂字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学技术协会组织机构的通知”也明文指出“根据科协作为群众团体的性质、企业应设立独立建制的科协办公室”。四是参照同行业、同地位的工厂科协的建制情况。如:长春客车厂、大连机车厂、四方厂、戚墅堰厂、齐齐哈尔厂、埔镇厂、资阳厂科协都是企业独立建制机构。
(二)调整科协人员结构
我们建议工厂要考虑到科协人员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要求,为科协吸收新鲜血液,予以调整、补充人员结构。摘掉科协“安置办”绰号,科协专职人员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等应享受同级、同等人员待遇。
(三)调整科协工作职能
中国科协六届五次全委会议对2005年加强企业科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随着国家“小政府、大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企业职能必将会下移和调整。另外,在中国企业科协组织通则和工厂科协章程中也明文规定,科协在企业学术论文评选、技术职称评定、继续工程教育、人才推荐方面都应承担相应的任务。
根据上述变化和要求,建议工厂能否考虑为科协明确有关任务,更好地促使科协成为推动工厂科技进步的活跃力量,具体来说:
1.科协应充当企业行政的助手。行政的工作重点在于如何抓好企业总的方针、目标和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而科协应围绕“三个服务”的总体目标,主动为行政承担一些如:重大课题项目的评审、职称论文的评审、编印优秀论文集、作好教育培训、建立人才数据库等,为行政提供第一手资料供领导参考决策、充当企业行政的有力助手。
2.建立科普场馆。自2002年国家“科普法”颁布以来,我国的科普工作已经成为“科技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振兴中华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事业。特别是在“科普法”中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应该建设科普场馆。
我厂是国家500强大型企业,企业的地位、响誉度,勿庸置疑。特别是我厂行将改制,各项工作都与国际接轨。国内外来宾、企业同仁来厂考察、交流、络绎不绝。目前,几乎已成了湖南省、株洲市社会各界考察、参观、旅游定点单位。因此,建议工厂能否利用科协现有资源——科技活动中心,投资改建为电力机车科普馆。据我们调研,国际上,凡是有地位、有影响的大型企业都有专业科普馆。在中国,有的企业已在筹备中,如上海石化、南昌飞机制造集团等等。建设电力机车科普馆,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它应有别于陈列馆、专业博物馆,既有企业产品的历史回顾,还伴有技术、工艺介绍;既有科普性、还有互动、趣味性;甚至还可以成为外来客人来厂参观旅游点。该馆投资和周边环境治理所需费用,我们建议工厂能否以直接投资或给科协提供一些优惠政策来运作。
3.丰富科技活动、“经营”科技之“家”。企业科协的主体是企业科技工作者,企业科协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和科研需要开展有关的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等活动。要全面地、真心实意地关心科技人员,为其撑腰、办事,维护其整体利益。要通过开展座谈会、谈心活动、宣传典型、表彰奖励、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疗养慰问、联谊活动等各种形式,积极地为科技人员做好服务。为了给科技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活动场地,建议工厂将科协楼进行整修,改善工作和活动环境,不断增强科协凝聚力,使科技人员切实感受到科协这个“家”的实在和温暖。
4.企业科协应区别于其它协会。企业科协所有活动内容应区别于企业工会、团委和其他协会,由于它直接服务于企业,使学术与技术相结合,并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产品,因此,建议工厂能否协调理顺科协、工会各自建家思路和重点,避免工作撞车、重复。
(四)解决科协咨询创收“难”问题、加大咨询创收倾斜力度
多年来,上级科协领导、中车公司和现集团公司领导都在不同会议上都针对企业科协咨询创收发表过重要讲话。如1997年,原中车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景新同志在我厂召开的中车公司科协主席会上说:“科协兴办经济实体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它主要是用于补充科协活动费用的不足,并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企业党政体现对科技人员的倾斜政策。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企业各级领导和部门对科协的咨询创收工作要尽力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不要把它与企业其它经济实体等同对待”。因此,根据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和工厂党政领导多次提出的“科协的生命力就在于活动”的指示和新一届科协委员会领导的要求,科协各项活动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创新。要搞好活动,就需要费用支撑,今后,科协咨询创收要继续利用科协特有的政策上的灵活性,聚集人才上的机动性、工作途径上的多样性、工作范围上的广泛性等这些整体优势,奋力开拓,积极主动抓好咨询创收工作。同时,建议工厂能否考虑到科协咨询创收的现状和难度,适当加大对科协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以确保科协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五)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理顺内部工作流程
要加强企业科协的能力建设,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组织、管理科协的工作和活动,增加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将奖励和惩罚透明化,使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都做到有章可循。
(六)给予科协量化考核
科协每年需开展征集评选优秀学术论文活动、组织大型科技报告活动及厂厂学术交流活动,建议工厂对科协可以提出量化指标要求:即推荐到中央、省部级、市级优秀学术论文篇数和获奖篇数;组织大型科技报告会的场次(要有听众的反馈意见);开展厂厂学术交流活动的次数(要有参与者的评价)等等。
(作者单位:株洲电力机车厂科协)
|